四川教育在线

热线:028-85056429 通讯员QQ群:197538807
投稿邮箱: 2629731537@qq.com

初中生体育课上摔骨折 学校担责3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杨凤临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11-29

在体育课上练习引体向上时,13岁的初中生小磊(化名)不慎从单杠上摔下致左臂骨折。在与学校协商赔偿未果后,小磊的父母将学校诉至法院。近日,房山法院判决学校承担30%的责任,赔偿小磊经济损失21700余元。 wm7四川教育在线

去年9月的一天,初二学生小磊在体育课上按照老师的要求练习引体向上。其间,小磊不慎从单杠上摔下致胳膊受伤。经医院诊断,小磊肱骨外踝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小磊在医院治疗了一周左右,花费近两万元。小磊的父母认为学校存在过失,在与学校协商赔偿未果后提起诉讼,要求学校赔偿7万余元。 wm7四川教育在线

庭上,学校辩称事故发生是因为小磊自己不听从老师指挥所致,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职责,不同意赔偿。 wm7四川教育在线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学校未尽到充分的安全管理职责致小磊在训练中摔伤,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学校虽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以证明小磊未听从老师指挥导致摔伤,但因证人属于事件的参与者,故其证言不予采纳。小磊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引体向上的危险性和自身行为可能会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具有一定的预见能力,亦应承担一定责任。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定。 wm7四川教育在线

wm7四川教育在线
责任编辑:管理员  由四川教育在线网整理发布
网站简介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 2010 - 2021 四川非凡魅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9259号-3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25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850号 川广审批准字[2019]13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川网文〔2022〕3363-03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00029
广告联系QQ44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