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德州市人社局对全市36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14年办学情况进行年检,对年检结果将予以公示。对不按照规定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按照规定予以撤销办学许可。 按照规定,有以下10种情形之一,将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包括群众来信和投诉较多,办学条件差、教学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其他违法办学行为的;发布未经审批机关备案或者与备案内容不一致的招生简章或者广告,存在违规招生、欺诈招生、损害学生利益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等。 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对2014年度民办学校办学年检情况进行公示。对于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应认定为“年检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