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新闻网泸州2月5日讯(陈海燕 通讯员 陈正树)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风清气正。近日,泸县石桥中学颁布七条禁令进一步规范师德师风。
1.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和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的;
2.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大吃大喝;
3.违规使用公车;
3.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4.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实物等;
5.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6.党员、干部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7.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泸县石桥中学以《给家长一封信》的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节日期间,干部群众如发现以上违纪情况且有明显线索的可向县纪委举报,并且公布了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