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新闻网泸州1月22日讯(通讯员 陈正树)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的成效,进一步整治教育系统腐败问题。1月22日上午,泸县石桥中学组织教职工学习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分三个阶段采取多项措施落实整治方案。
本次“四项专项”整治内容包括:
(一)整治初中学校教师收取招生学校生源组织费的问题。
(二)整治中职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三)整治组织学生收费补课的问题。
(四)整治利用对学生服务项目牟利的问题。
据了解,本次整治工作从2016年1月12日到6月30日,集中六个月时间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推进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教育、明确方向(2016年1月12日至1月31日);第二阶段:对照检查、整改落实(2016年2月1日至4月30日)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6年5月1日至6月30日)。
据悉,本次整改主要工作措施有: 加强领导、责任明确。学校负责人作为“四项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市、县教育局将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随机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四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严格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走过场的,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案双查”要求,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教育局将通过建立内部通报等方式,点名道姓通报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不收敛、不收手的,从重处理。做好情况报送。“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情况报送,在专项整治期间,每月15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向县教育局纪委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图片)和统计表,并于6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教育局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