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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抢球受伤 家长诉学校索赔

来源:人民网  作者:网站编辑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12-24
   11岁的4年级学生小浩(化名)在抢球时,被6年级学生小铭(化名)推倒,造成十级伤残。小浩家长将小铭家长及朝阳区安慧里中心小学告上法庭,要求两方连带赔偿11万余元。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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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浩的家长称,2015年3月18日下午3点多许,小浩和同学在学校内玩篮球。在此期间,因为抢球,小浩两次被小铭推倒,并因此骨折,造成十级伤残。家长表示,小浩至今不能做剧烈运动,且受伤部位很难恢复,学习成绩也降了。事发后,他们曾多次要求学校处理该事,但小铭家长在向医院交了7000余元费用后,至今一直没有给予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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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小铭的母亲表达了歉意。其律师指出,两个孩子发生争执的起因是小浩先踢了小铭一脚,才致小铭生气推倒小浩,因此小浩也存在过错,而且事情发生在学校内,学校也应担责,“原告有过错,应承担30%责任,我们和学校各承担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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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方律师辩称,虽然法律有规定,学校应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但是事发时属于下课后10分钟自由活动时间,老师不可能事事都盯着;该事件为突发、偶发,事发后校方及时通知了双方家长,且班主任陪同就医,给学生辅导功课,学校没有任何过错,故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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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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