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绵阳交警直属二大队通报,5月25日08时55分,二大队民警在绵阳裕都大道金家林总部经济开发区路口执勤巡逻时,查获一起制式校车严重超员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该校车为一家幼儿园所有,核载41人,实载70人,超载29人。警方介绍,根据新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交警部门已将该涉案车辆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校车逆行转弯
民警检查惊现严重超员
25日早上,绵阳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在裕都大道金家林总部经济开发区路口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号牌为川B52XXX号的黄色制式校车在前方道路上逆行并准备转弯。民警当即上前将该车拦停并登车检查,可眼前的一幕让执勤民警大吃一惊:车内密密麻麻地挤满了几十名3-5岁的小朋友,另外还有3名年轻女教师。
执勤民警随即要求该校车驾驶人赵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与车辆行驶证接受检查,并让车上人员逐一下车进行人数清点。经清点核实:该车内一共搭载70人(其中幼儿66人,教师3人,驾驶员1人)。经核查,该车辆实际核载人数为41人,超载29人,超载比例高达70%。
驾驶员辩称
不知车内人数超载
执勤民警将66名幼儿进行安全转移后,迅速上报大队带班领导并依法将驾驶员赵某带回大队进行询问调查。
询问中,赵某表示其在驾车启动前并未对车内人员数量进行检查,辩称“我不知道车上坐了这么多学生,我上车就直接开走了,我以为车上只坐了一个班的学生,那个班只有36个娃娃。”
但民警通过对涉案校车进行检查后发现,制式校车因专为儿童设计,坐椅高度低于普通客车,驾驶员在上车进入驾驶室时,就能清晰地观察车内人员的乘坐情况。况且,车内乘坐这么多小孩子,驾驶员在驾驶室位置也能通过后视镜对车内情况一览无余。因此赵某的辩解完全是推脱之词。
新法实施
司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核实,赵某持A1型机动车驾驶证,并未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国务院发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
警方表示,自2015年11月1日起,新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根据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因此驾驶员赵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等待赵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