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初,新浪微博网友@朝廷半日闲贴出了一组照片,照片上的男童全身伤痕累累,触目惊心。其发微博称男童受到虐待,学校老师“在多方努力无果后寻求网络帮助”,希望“帮孩子走出困境”。这一“南京虐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后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并对男童的养母提起公诉。 8月12日,此事再起波澜:据澎湃新闻报道,男童亲生父母对发帖人提起诉讼,控告其侵犯了男童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多项权利,要求道歉并支付赔偿金共计20万元。此事一经报道就掀起了轩然大波。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在相关评论中,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批判男童父母的做法。而据8月16日《扬子晚报》报道,该诉讼已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立案。 男童的亲生父母为何作出起诉决定?网友的发帖行为是否有侵权之虞?中国青年报记者展开调查。 “不能把账算到发帖人头上” 受虐男童的父亲桂某向记者表示,他没有看到网上的评论,提起诉讼只是因为“孩子受的影响太坏了”,“(孩子)出门都感觉好像有人歧视他”。 “为什么把孩子(照片)发到网上去呢?孩子太小了,什么也不懂,随便把我们孩子(曝光)侵犯了孩子人权,对孩子以后成长的影响太不好了。”桂某说。 记者查询发现,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在网络时代,这一规定似乎有了新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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